关于启动能力本位项目化课程改革第一阶段工作暨“项目化课程设计与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3-06-18

各系、部:

根据学院《2012年党政工作要点》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与认定测评活动工作方案》(〔2011〕31号)文件精神,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以能力为本位的项目化课程改革实施方案》〔(2012〕65号),以能力本位项目化课程改革第一阶段工作暨“项目化课程设计与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测试完成时间

(一)全院集中申报时间

2012年9月17-10月8日

(二)全院测试完成时间

1、第一批课程完成测试时间:2012年9月-2013年1月

2、第二批课程完成测试时间:2013年2月-2014年7月

3、第三批课程完成测试时间:2014年7月-2015年7月

(三)三年后测试工作

三年后测试工作常态化,对新进教师将作为入职聘用要求进行。

二、测试范围与申报原则

(一)测试范围

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辅导员等各类教师;男性55岁及以上,女性50岁及以上的教师可申请免测试。

(二)申请原则

1、教师在认真学习《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以能力为本位的项目化课程改革实施方案》〔(2012〕65号)、《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指南》(附件1)、“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 综合测评体系( 附件2 )及本通知的基础上自愿申请并填报申请表(附件5),自愿申报测试批次、确定测试课程。

2、全院教师均须在本次集中申报时间内填写申报表。

3、申报测评的课程不涉及团队,原则上不重复,由教师个人选择一门课程基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本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设计;若多位教师同时担任同一门课程,则要求申报的同一门课程其项目设计(或项目下的子项目、任务、工作情境等)重复率不能超过30%。

4、因特殊原因教师可在正式测试前提出延迟批次,但需重新填写申报表;测试未通过者需重新提出申请,重新填写申报表。

(三)首批试点测评课程遴选推荐范围与要求

1、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以能力为本位的项目化课程改革实施方案》〔(2012〕65号)文件要求,全院首批试点测评课程为40门、并在2013年1月之前完成测试。

2、遵循“以点带面,试点推进”的原则,各系部应在充分考虑教师胜任力、实训支撑条件、示范引领作用、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从专业核心课程、主干课程以及2012年项目化课改立项课程、各级精品课程中遴选首批试点测评课程,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1~2门,在校生人数达到600人(不包括五年高职与中专生)以上的大专业可适当增加2~3门;公共课程部按一个专业额定申报门数进行推荐。

三、申报与测试程序

申报及测试按规定程序要求进行,见附图。

四、测试前准备与要求

(一)教师申请测试前需提交与项目化课改配套的资料

1、课程所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课程标准;

3、课程整体设计文本;(参见附件3)

4、全课程整套单元设计文本;(参见附件4)

5、课程考核资料,包括评分、评价表、技能操作考核标准等;

6、教学素材,包括图片、案例、项目、网络课程资源等;

7、实施的基本保障条件,如教学团队、场地、设备等情况说明。

(二)其他要求

1、工科类、文管类与医药卫生类专业评审小组负责人组织专家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评体系”(附件2),在9月24前完成各专业大类的“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评细则”讨论稿的制定,在征求意见、讨论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于10月8日完成定稿交学院项目办审订,并依此“细则”按专业类别对教师进行指导。

2、教师在申报时可参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评体系”(附件2)。

3、教师按“课程整体设计与单元设计”指定模板完成设计,在保持模板基本要素不变的前提下,各专业大类可依据专业与课程特点对模板格式作适当调整或增设内容。

4、因思政类课程的特殊性,所授思政课的教师可不选择思政类课程,允许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他课程进行测试。

五、院级现场测试及流程

(一)院级评审组组成

1、评审组:原则上评审组评委人数为5人或7人;

2、评委组设组长1人,负责主持现场测评工作。

(二)现场测试流程

1、测评教师展示阶段

(1)时间:共20分钟,其中5分钟说课程,15分钟讲教学单元;

(2)说课程主要内容:对课程的目标设计、内容设计、项目设计、进程设计、考核设计和第一节课梗概等内容进行展示;

(3)讲教学单元内容:将教学单元的目标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安排、以及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和“二个渗透”等内容融入讲课全过程。

2、评委点评阶段

教师展示结束后,由评委进行15-20分钟的点评及提问。点评过程中,教师做好记录,对评委所提问题予以回答。

3、评审组评议阶段

点评结束后,由评审组组长确定评分区间,评委打分。

4、公布现场测试得分

测评结束后,由统分员统计结果并公布现场测试得分。

(三)整个测评过程全程录像,教师可现场观摩学习。系级初评可参照院级测评流程进行,正式测评前系部应向学院项目办提交测评方案。

六、“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一)测试成绩构成

“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由教师现场PPT展示“课程整体设计与教学单元设计”得分(70%)与专业评审组对教师提交的配套资料评审得分(30%)构成。

(二)综合测试成绩等级

综合测试成绩分优秀(≥9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与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三)结果公示

综合评分结果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七、申述及仲裁

(一)针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于结果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项目化课程改革仲裁办公室提出申述,仲裁办公室于2个工作日内针对申述意见进行受理、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组织评审专家对异议进行调查,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理意见,提请裁决。

(二)不符合项目化课改“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八、其他说明

1、本通知及相关文件所涉及内容、要求、实施程序等将在首批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完善措施。

2、本通知相关附件可登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项目化课改资料进行下载,项目化课改资料进行下载链接

学院项目办
2012年9月18日

附件1:“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指南

附件2:“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综合测评体系

附件3:项目化课程整体设计模板

附件4:项目化课程单元设计模板

附件5:“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

附件6:“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能力测试”汇总表

附件7:教研室推荐意见表

附件8:专业组审核意见表

附件9:系部初评意见表

附件10:学院配套专项奖励办法